1921年7月,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(今兴业路76号)召开。参加会议的代表有:上海的李达、李汉俊,北京的张国焘、刘仁静,长沙的毛泽东、何叔衡,武汉的董必武、陈潭秋,济南的王尽美、邓恩铭,广州的陈公博,旅日的周佛海;包惠僧受陈独秀派遣,出席了会议。他们代表着全国50多名党员。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出席了会议。陈独秀和李大钊因事务繁忙未出席会议。
由于会场受到暗探注意和法租界巡捕搜查,最后一天的会议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。
大会确定了党的名称为“中国共产党”,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,明确“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”,“承认无产阶级专政,直到阶级斗争结束”,“消灭资本家私有制”,以及联合第三国际。大会决定设立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,选举产生了以陈独秀为书记的中央局。